赣州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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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机 构 职 能
  根据《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政府关于市直“十大体系”建设机构职能设置与调整的通知》(赣市字[2005]55号),赣州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市信息中心)为负责全市信息化工作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
   (一)负责国家、省信息化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及相关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信息化工作对外交流和合作,拟订信息化工作实施办法。
   (二)研究制定全市信息化发展战略,编制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各行业信息化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有关规划和计划的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承担全市信息网络体系建设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
   (三)负责对全市信息行业的执法监督,负责对全市信息行业和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和行业管理。参与全市通信管道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全市通信和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协调。
   (四)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安全工作。组织建立全市计算机和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认证体系,协调、解决全市各公用信息网络和各专业网络在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方面的重大问题及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和管理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
   (五)管理、组织、协调全市信息工程建设。对权限内的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建设提出审查意见;抓好全市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和有关管理工作。
   (六)统筹规划、组织管理全市电子政务建设。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网的规划、建设、日常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以及市级党政机关在国际互联网上注册域名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信息技术和应用系统的推广工作,承担市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任务。
   (七)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上网工作;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产业发展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